
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雅安监管分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因虚列宣传费套取费用,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雅安中心支公司被罚款10万元。
同时,丁奎丽〔时任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雅安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被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资料显示,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简称“太平财险”,隶属于中央金融企业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前身是太平水火保险公司,1929年创立于上海,1956年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停办国内业务,移师境外经营,2001年在深圳复业,2009年更名为太平财险。
今年以来,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多家分支机构受处罚,反映出公司在内部控制、合规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系统性问题。
此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对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开出了5张罚单。
罚单显示,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包括: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未充分掌握投保人风险状况。上海金融监管局对其处以110万元罚款。
公司时任副总经理严雪,被警告并处以14万元罚款;时任财产险部核保员卓巧锋,被禁止进入保险业终身;时任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市张江支公司负责人袁卫东、时任财产险部负责人朱东平,分别被警告并罚款20万元、16万元。

来源:读创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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